我的丈夫因和我失去联系3年,我们共同有一房产在北京。我们有3个孩子,当时为14,11和4岁。今年已是17,14,7岁。公婆在这时霸占房子和出租。我和丈夫还有孩子都是新加坡公民。现在我可以收回房子吗 还是我和孩子同时住进去。租客离开。房证名字是我和丈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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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从法律上来看,这种情况下,你可以请求你公婆把房子归还的,因为这还是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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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收回房子,注意收集证据。详情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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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你们共同财产,你可以要求腾房。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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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对方腾退房屋,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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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收回房屋,收房方式多样,可以你们住进去,也可以要求租客离开,还可以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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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房子是你们的,你们有权处置,可以要求对方腾房,也可以住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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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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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起诉公婆腾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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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婆未经你们同意就擅自出租你们的房屋,侵犯了你们的合法权益。你可以想法云起诉要求确认租赁合同无效并要对方腾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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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房子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您有权处分,您公婆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可起诉至法院要求腾房。如有需要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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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到法院起诉租客要求其搬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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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