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顶租了一店铺,主要经营电话亭业务,向第一转让方交纳了装让费,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了合同,可是没经过房东同意<房东在外地>,我转租的这个铺面可以合法经营吗,有法律效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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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经房东同意的,否则房东可解除与承租人的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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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经过房东同意,建议尽快通知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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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东与第一转让方签订“未经房东许可不能转让他人”类似的协议,那么那么你们之间的转让协议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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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经过房东同意。
如有不明白的,可以来电,免费详细咨询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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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经过原房东同意,房东是有权解除租赁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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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