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45岁在92年因工致残工伤六级工厂在02年倒闭当时本人不肯一次性处理提出让厂里帮我交社医保给我点身活费因我考虑到今后不好找工作但厂里非得一次性处理从关厂起本人社医保一直交到现在已经有28年了现在工作又不好找老婆也下岗了女儿在上大学现在社医保年年都在涨二人每人要交一万多实在是交不起了右手食指完全丧失中指无名指各二节小指中节缺失且骨折错位伤指内有钢丝固定功能丧失请问像我这种情况能否提前退休我该怎么办谢谢(关厂时厂里不肯帮我交社医保只支付工伤伤残抚恤金8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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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你这样是不符提前退休的条件的。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二)从事井下、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妇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生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第十二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工人退休、退职工作的领导。退休、退职工作要分期分批进行。要严格掌握退休、退职条件,防止任意扩大退休、退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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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咨询单位和当地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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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