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爷爷去世前,有一套单位分的楼房,目前我爷爷已经去世,我奶奶还在世。但是我爷爷去世的时候只有口头遗嘱将此房留给我,而没有留下书面遗嘱。我父亲兄弟姐妹共5人。
请问:
1.这个房子的产权应该如何明确?
2.如果这套房子想出售,都需要哪些手续?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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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遗嘱,应按法定继承。详情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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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拥有完全产权,则是你爷爷和奶奶的共同财产。先析产,在分割。你爷爷的遗产,你奶奶,其子女均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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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对口头遗嘱有严格的要求和限制,你爷爷立下的口头遗嘱是否有效,需要看是否是在急紧情况下所立,否则是无效的,遗产应当由5个子女和你奶奶来继承,房屋的权利人协商一致就可以卖房子,如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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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如果想出售需要继承人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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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首先,您奶奶能为您佐证,您爷爷立下来口头遗嘱吗?如果没有别证据,恐怕主张遗嘱有难度。
其次,如果该房的产权没有明析,无法出售。
如需帮助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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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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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