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付首付和水电等费用,后来查到该项目属于国有土地安置房,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只是没得预售许可证.KFS说有产权证的,在购房协议上写清楚能办理大产权并加盖公章,但是kfs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也不能公积金贷款,购房协议上是甲乙丙三方,甲方是当地村民委员会、乙方是开发商、丙方是业主,购房协议上关于产权办理等问题是这样写的:交付使用后**天内,甲乙双方协助丙方办理独立的乡镇房屋产权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前一个产权证不记得很清楚了,名字大概是这样的),现在就是一个关键问题,开发商承诺可以办理大产权,到底有没有问题?可以相信么?没有预售证的话,该协议有效么?如果要这套房子,怎么样能把风险降到最低?如果不要的话能不能在不出任何费用的情况下把首付和水电等的费用全部要回来么?如果等到交房的时候不能办理大产权,又不想要房子了,又该怎么处理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