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0年9月19日发生工伤事故,右手小指骨头裂开。后动手术打入两根钢钉,一根钢丝,住院治疗十五天后回公司恢复。至今日起仍有疼痛感,去医院咨询医生,医生说要先拍片看骨头是否长好,然后取钉。现在公司要求我本人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当我说自己无力支付时,公司便要求我回来再说。回来后,公司却要求我上班,如果不上班就无考勤记录。请问公司此举是否正确?我能否拒绝上班,且要求公司垫付我再检查治疗费用?如果公司不理会又该如何?
本人在此先行谢过!
-
工伤医疗期内无需上班,且公司应该支付医疗费。公司不理会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
你应申请工伤认定,再作劳动能力鉴定.
-
1、工伤医疗费用由社保支付或者公司支付,而没有必要由你先垫付;
2、工伤休息期间,工资照发,不上班不记考勤。
-
公司应该支付医疗费,详情Q咨询
-
你好!
在工伤养伤期间你可以拒绝工作,如果用人单位扣你工资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你的医疗费及相关费用用人单位都应支付给你。另根据你说的情况你的伤情应该可以评上伤残,建议你要求用人单位给你进行工伤认定,然后做个劳动能力鉴定,等结果出来后在计算具体的赔偿数额,如有其他问题请来电话咨询。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