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有八间房产,房主姓名为我父亲,父亲已经去世,母亲还在。由于父亲曾在84年签字把三间房产给我叔叔,现在我们想把三间房产给我叔叔(城镇居民),是否意味着连同院子及土地使用权也一块给予了呢?还是只是三间房子(地上物)的使用权不包括院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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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年赠与你叔叔?经过你母亲同意了吗?此房屋已经实际交付并过户了吗?这是其一
其二、有没有院子要看当初是怎么约定的有没有书面的协议?
其三,土地使用权?还是宅基地?
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关于宅基地的问题也需要具体问题来具体分析
建议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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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地一体的格局下,赠与你叔叔房屋的同时必然涉及相应的宅基地使用权的转移,如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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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描述的情况,有不合理之处,如需帮助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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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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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