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月前本人进了一家国有事业单位餐厅工作,刚上班四天工作中发生了工伤,本人左手中间三个手指前端一节被机器碾碎了,住院半个月保住手指没做截指,单位花了一万多医疗费,出院一直在单位养伤至今,这期间单位不闻不问,在养伤其间工资单位工给正常发放着,10月26号领导要我正常上班,上了十来天伤处又开始复发肿痛,单位拒绝再给我治疗,自己去医院检查医生诊断手指前端骨头发生变异,建议我再休养三至六个月,找领导讲明医院的诊断结果领导根本不同意我继续养伤和治疗。单位没给签劳动合同,保险只交工伤一项,出院时病例和诊断证明书让领导给扣下了,去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无果(单位已经收买了劳动局领导了)本人非常气愤,工伤不能认定,也无法做伤残鉴定,事发时同事证人领导在我出院时单位全都给辞退换了新人,我现因无法工作找领导辞职索要补偿回家休养,单位只肯补偿一到两个月工资,我无法接受,我该怎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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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申请工伤鉴定,这样才可以要求赔偿,注意收集证据建议找律师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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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市劳动局反映,去市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鉴定,并搜集证据后直接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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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 建议及时申请工伤认定 依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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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认定 依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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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