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本人购买一套拆迁房,房价为89万元,由于当时房产证无法过户,随签订合同约定呆可过户后进行交易。合同签订后先付了79万元,剩下的10万元待房产证过户后付清。由于近年来房价飞涨,卖方提出增加30万元的购房款,不然就违约。请问有什么对方的做法是否合法,如果违约,对方是按合同上所写赔偿,还是按现房屋的市价赔偿。(由于拆迁房5年内不准买卖,所以签订的只是私下的协议)
-
你好,要看合同约定,建议拿合同与律师面谈.
-
按合同约定赔偿,但可以继续主张赔偿损失.
-
依据你们合同的约定向法院起诉解决
-
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
构成违约,按市价赔偿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