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现在有个问题向您咨询。
一、现有一套300个平方的房子,产权在我的名下。
二、国家拆迁政策是每人40个平方,我家户口本上的人数为7人,分完房子我家剩余的20个平方国家予以补助。
三、户主是婆婆,但我的丈夫(户主的二儿子)91年已经去世,留有两个女儿。
四、婆婆一直在她的大儿子家里生活,与我家几乎没有来往。老人还有一个女儿。
现在我想问一下,婆婆在我家占平方数分到的房子,等婆婆去世后房子是不是还归我们所有,是不是她的大儿子和女儿也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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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是按人口补偿的话,你婆婆的孩子都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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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补偿是按照人口的话,分给你婆婆的房产即属于她个人财产,他的子女都有权利继承。但是如果里有遗嘱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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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有产权的房子,应该根据产权补偿,不是户口,你的房子是租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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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