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6年9月,父母变卖老房屋一套9万元,于当年购买一套105.36平方米的新房,9万元作为新房首付缴纳,以我的名义办理的房屋按揭,2008年8月我与妻子办理结婚登记,同年9月在新房办理房产证时,房产证只办有我与妻子的名字。现在母亲不能理解,现在房产证还在银行抵押贷款,房产证除了我与妻子的名字外,还可以添加父母的名字吗?母亲的意思怎样才能保全他们当初的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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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你的首付款付款时间(2006年9月)在结婚登记前(2008年8月),就算是以后产生纠纷这一部分也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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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将你母亲加为房屋共有人,也可以让你的爱人和你一起给你母亲写欠条,说是因为买房子向你母亲借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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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夫妻二人同意,可以将你父母二人的名字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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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办成共有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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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