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生的爸爸于2004年将使用权房屋购为产证房,其产证为一人所有,2009年初其父亲过世,其父有3个子女。其中老大女儿,老二大儿子,老三小儿子为我先生。
请问,老人过世后,房产遗嘱分割为大女儿90%,小儿子10%,大儿子无。请问在没有公正过的遗嘱是否有效?
请教,如果按照遗嘱上的10%的产权,小儿子有住居权和使用权吗?
请教,现房子被大女儿出租给他人,如何维权???
已协商多次,无法谈和?
现只想维护自己应有的居住权和产权?能通过何种方式得到保护?除了上法庭打官司,还有其他方式吗?
期盼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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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有效,小儿子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确权,再分割补偿到相应产权份额的款项。
或者确权不要求分割,变更产权,这样的租赁收益享有10%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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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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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先审核遗嘱的有效性,建议你带上遗嘱当面咨询律师。如遗嘱有效,可要求分割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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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子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确权,再分割补偿到相应产权份额的款项。
或者,、确权不要求分割,变更产权,这样的租赁收益享有10%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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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先审核遗嘱的有效性,建议你带上遗嘱当面咨询律师。如遗嘱有效,可按照杨律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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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无法协商的话恐怕只能起诉了,同时如果能证明遗嘱无效按法定继承的话各占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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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确认该份遗嘱为有效遗嘱,其次作为你先生持有10%的权利,该权利可以自己占有、使用、收益,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租,并收取利益。既然大女儿已经将房屋出租,你先生没有表示反对,可以视为你先生委托大女儿出租该房,所以出租的收益你先生有权获得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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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产权,在房屋中享有居住权.大女儿擅自出租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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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公证过的遗嘱,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是有效的.
小儿子有产权,肯定有居住权和使用权.
只能起诉确认你们的产权份额,并进行分割,或者确认了你们的产权后确认租赁合同无效,保证你们的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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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有居住权和使用权了,可以通过其他形式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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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