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一家外地单位电话面试成功(一直没见面),当时口头约定了月收入,几天后他们以劳务派遣把我派到一个和他们有合作关系的公司,并和这个公司的人员一起出差,我一直催问合同的事情,直到十天之后,我所应聘的这家公司才把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以电子邮件的形式给我,其合同上的内容和当时口头约定的内容有较大差异,我现在不打算签合同了,请问律师,我能否要回这段时间的工资及我所垫付的来时的机票、车费、住宿的费用,如果不签,会不会有什么违约责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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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要举证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然后申请仲裁 应该是可以要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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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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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保留基本的证据应可以追回工资。可以拒签。费用开支属于公司应报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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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用工自由、自主,你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索要已经发生的劳动报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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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自由、自主,你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索要已经发生的劳动报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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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