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公司最近准备部分区域停业装修半年左右。因此会对员工做相关安排。或者裁员,或则放假。对放假的一部分员工,公司可能发放当地最低标准的生活补助,但是,这些补助需要员工返回上班以后才逐月补发,这样合理吗?还有关于购买社保的员工,公司应该继续交社保吗?以前社保要扣员工100多员,如果只发放最低补助以后,还需要扣员工的生活费吗?还是公司全额交社保呢?主要就这两个问题: 1、放假的补助要返回公司再发,这半年时间员工无工资 2、社保怎么处理谢谢律师!请问员工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