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通过房产中介欲买一套商品房,卖方有购房协议,但房产证还没办理下来。
中介的做法是:叫我先付购房款的大部分(7成)作为预付款,同时在公证处办理房屋产权公证,我可以使用居住该房。然后,等到对方的房产证办下来后,再办理产权转让,付房款的余款。
请问:这样做能保证我的权利和利益吗?会不会有风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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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风险,公证处无权公证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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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没有过户登记,你就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如果卖家一房二卖的话,你还是存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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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没有进行产权登记就签订的转让协议是无效的,所以对方还未进行产权登记就和你订立协议是无效。如果对方到时反悔就会主张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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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当然是有的,比如对方最后不卖了,建议当面咨询律师或者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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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非要买这个没有产权证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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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是房产证能够办下来,倒是办不下来的话,责任如何承担必须写好。同时预付款过高,若不涉及到还贷赎证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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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