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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用工人员工伤后继续在企业工作,企业是否还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2、工伤7级--8级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如何计算 3、工伤后安排职工就医,医院检手指查良好,只需打针消炎,后期出现坏死,截取手指,这种情况,如何落实责任。

损害赔偿
2010-08-08 10:34:11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1、如果安排职工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就不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2、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为其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9个月计发,八级按8个月计发,九级按7个月计发,十级按6个月计发;七级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21个月计发,八级按18个月计发,九级按15个月计发,十级按12个月计发。
    3、如果后期出现坏死,截取手指,这种情况不是因为工伤造成,而是医院责任,则要求医院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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