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和我要离婚,我们住的房子是以公公的名字买的,但是是我们结婚后还的贷款,而且我们一直住在这套房子里,我能要回这套房子吗?还有公公买房子时我们出了10万块,这10万块也是我们的共同财产吗?我能要求分其中的5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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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10万块是你们的共同财产,你能要求分其中的5万.但你要出具证明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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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您公公的,但你可分割你们夫妻所实际支付的房款。你应分得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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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只要有证据证明就行,需要帮忙和我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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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子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可以作为债权进行分割,如果首付款的10万有证据证明是以你们夫妻的财产支付的,可以作为债权来分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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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你们婚后出的钱,都是你们的共同财产或共同债权,你可以要求分得一半,但要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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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都是可以,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一般的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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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