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2009年7月买了一套二手房,合同上注明连地下室一起卖,在房款交清后3天内交接清楚房产,但是房款交清后卖方一直找各种理由不移交地下室,到现在已经1年多了,我想问,这种行为是不是已经构成违约了?能不能要求赔偿?合同上标明了违约责任。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维权吗?

房产纠纷
2010-07-21 15:26:5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期房可以卖吗
21860
合同违约但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怎么处理
民法典 1174
合同违约但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怎么处理
合同违约但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怎处理
民法典 1170
合同违约但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怎处理
合同违约滞纳金如何约定
民法典 1376
合同违约滞纳金如何约定
拆迁安置房多久可以拿到房产证
拆迁安置房 5
拆迁安置房多久可以拿到房产证
房产证办理所需材料清单是什么
房产证办理 5
房产证办理所需材料清单是什么
二手房过户后还需要进行哪些法律手续处理
二手房过户 5
二手房过户后还需要进行哪些法律手续处理
办理房产证变更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房产证办理 5
办理房产证变更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二手房屋买卖定金协议书是如何规定的
二手房买卖纠纷 5
二手房屋买卖定金协议书是如何规定的
二手房买卖中买方违约法院如何处理
二手房违约 5
二手房买卖中买方违约法院如何处理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