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我的事情是这样的:上个月22号中介所打电话让我去拿新资证明回家,说让我准备办理贷款和过户手续(我买的是本地人的拆迁房,8月份付了首付签定合同拿到钥匙且装修住了进去)。当时我未见到房产正和土地使用证以为不急,期间31号中介所让我去了他那问我准备好没。我本人的早就准备好,可后决定写儿子的名字,所以当时中介说要回老家给儿子办未婚证明才可以。所以到了本月2号,我和儿子一起来到中介。问因路途远原因要四号证明才能到昆山来的及吗?中介当时说可以。可三号房东说我们违约了,房子不卖我了,让我们十天内搬走。返还我首付和装修,合同上签的在房东将房产证和土地证办好拿到中介之日算起十日内我必需要办理完贷款手续。如逾期房东有权将该房做抵押处理中介也说是我再拖,他们说本地话我听不懂,说是我自己没弄清。不关他们的事,还说房产证土地证早下来了,可我直到四号好不容易再把房东约到中介,才看到房产证和土地证(现在此房房价涨了五,六万。)我违约了吗?房东有权不卖给我吗?房东说十日内搬走不然就告我,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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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要看你的合同仔细分析;
2、如果是你付款违约根据合同约定判断出卖方是否有权解除合同;
3、根据你的信息,初步判断房东因房价上涨违约,但想解除合同并不容易。
4、如对方不肯协商可等其起诉,走法律程序时间会很久,就你的纠纷而言,对方没有必胜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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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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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房东口气很明确 不肯协商解决 就要我搬走 中介也劝我另买 还一致说我超时了 现在感觉被他们给骗了 我都不知道自己超时违约了 就他们口头说的算吗?我到昨天才看到房产证和土地证的呀!他们要告我,我会输吗?我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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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