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买卖合同问题 我家在北京通州有套房子,房产证是孩子的名字,我是孩子的父亲,合同是我代签的,孩子同意卖,什么证件都齐全,就是没有委托书,买房人要毁约,2万定金我要退给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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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孩子是不是已经18周岁
如果18周岁的话就可以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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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孩子成年了吗?你是指孩子给你的委托书吧?你们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只要孩子追认,合同就应当继续履行,你不用退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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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孩子已成年,可以不退。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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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没有委托书,只要产权人同意,该买卖合同仍然有效。买房人无权单方要求解除。否则买房人违约,定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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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效,可以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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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追认即发生法律效力,不用退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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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情况,由其是孩子是否成年,如孩子成年,即使没有委托书,也可以事后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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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退。需要建议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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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 退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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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你的问题,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孩子年龄多大,如果孩子还是未成年人,那有一个原则,做为孩子的监护人,在处理孩子财产的时候,不能不利于孩子的财产,当然你在处理的时候对第三人来说,你是孩子的监护人,你的行为是有效的,不用委托书也可以产生法律效力。
第二;孩子如果是成年人,那就一定要有委托书了,如果没有,对方不认可合同完全是有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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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违约定金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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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虽然当时没有授权委托书但是后来产权人同意卖房也视为对你行为的追认,此时买方违约应当追究违约责任。
如果还有疑问或需要律师帮助可以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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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如果买方违约定金不应该退还,如果房子价格跌了,您还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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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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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当时没有授权委托书但是后来产权人同意卖房也视为对你行为的追认,此时买方违约应当追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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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合同,你们可以要违约金,我在通州,有事跟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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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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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