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位普通的市民,对法律也不太了解,我和我所在的乡政府签了一份房屋买卖的协议,限期半个月把房款交齐,但时间过了,他们不但没给,还说房子不买了,由于没有法律常识,我们没有当时没有留押金,这种情况,算不算违约,如果算,赔偿的标准是什么,打官司的话武汉律师的收费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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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说属于对方违约的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但你所说的房产性质是本案关键,可以导致合同无效要求返还,或合同继续履行要求经济赔偿。武汉专业房产案件律师。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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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可以要求赔偿。律师收费不高。建议电话联系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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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乡政府已经构成了违约,你可以追究他的违约责任,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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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协议的话可以依据协议起诉对方违约,需要详细了解房屋的性质,及细看下协议如何约定,收费和协议标的有关,因不知道房屋买卖的价格,所以不好说收费。如有需要,请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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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款付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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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尽快起诉解决,至于收费可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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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