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家开一药店,11月15日,自称是辽宁省海城市**公司的业务员文**先生到我家药店推荐一种新产品“寒痛宝热敷带”,以铺货的形式放入我药店4盒,到11月25日时,该4盒产品已经全部销完,并有二位用户提前口头订购,其中一位声称是工地老板,要给员工发放,并留下电话,以便联系,11月25日,文博先生到我家药店,我说让他在留下几盒继续销售,他说你家销的很好,不如你家做许昌的总代理吧,我问厂家有啥好的政策,他把协议书拿出来,上边有广告支持,扑克牌宣传,并说一次性购5件(300盒)再送一件,我看政策比较好,就签定了协议,交了第一笔货款11400元,签完协议后,他就走了,到现在为止,电视广告没有,扑克牌宣传也没有,人也走了,电话也没有开机,现在就是停机,原来订购产品的工地老板同样也没有开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