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由于上家签了合同而不卖房子,我把他告上了法庭,今年5月底法院一审判决下来:继续履行合同,让我买房子,但要我补偿他损失4000元。我想息事宁人,算了。所以我就不上诉了。但是,他却上诉了,还不同意卖给我。那我在二审时能否提出我的主张:买房子,不补偿。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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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上诉应围绕上诉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进行;你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应该也提出上诉。如果你没有上诉,二审认为你对补偿此节事实服判,对此节事实不予审理。因此可能你就无法提出不补偿的请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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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有提出上诉,就不能提出你的主张,建议你聘请律师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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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是终审,你应该积极应对。你不能提出新的诉讼请求。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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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主张因为已过上诉时限,一般得不到支持
对方上诉,你为被上诉人,二审法院一般就对方的上诉请求进行甄别,再就一审过程当中有否查明事实不清楚或适用法律正确与否决定
驳回上诉请求 发还重审 或 直接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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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在上诉期内提出你的主张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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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过了上诉期了,不能提出上诉请求了,看法院对对方的 判决吧,一般会驳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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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上诉是不能当庭主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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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