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预定了一套楼房,售楼处的推销人员讲六月份开盘,让我提前交了预付款,但是后来我了解到,他们的“五证”均没有办理我打算不再购买此房了,问:我前面交的预付款能付全额退还?如不退还应如何办理。他们没有“五证”就预售房是不是不合法?他在不合法的情况下同我签售预售房协议能生效吗?我如提出解除预售房协议能得到法律支持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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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取得五证就预售房屋是不合法的,你可以以此主张预售房协议无效,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对方应全额返还预付款。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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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取得销售证的楼盘是不可以出售的,你可以要求退还所交的预付款.法院会支持你的,需要请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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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