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区A区“深圳某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一百多号普工,都没有劳工合同,公司规定:扣压工资一个月,满一年才可能申请辞职,如果急辞职需扣除50%未发工资。这种公司规章制度是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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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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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不合法,你可以与本律师联系,坚决维护劳动者合法利益,打击违法用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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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合同没有一个合法的地方,全部是违反劳动法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你可以不理会,你可以随时申请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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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您可在律师帮助下准备证据并维权。若需帮助或还有疑问,可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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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规定是违法的,未签订劳动合同你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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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