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购丰厦房产公司开发的温州商贸文化广场商品房一套(一、二层),该楼共三层,第三层原为办公用房,开发商根据三楼用户的要求将楼上改为卫生间,然后交付给三楼用户。7月30日交付给我时尚未发现更改,12月7日才发现楼上为卫生间,并已经投入使用.后了解,该房9月22日才通过竣工验收。请问:我可以要求开发商将三楼恢复原状吗?可以以侵权之诉起诉开发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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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当然没有明确楼上房间的用途为办公用房,但开发商是后来更改了设计,认为自己有权更改,虽然有(住宅设计规范)但我的为商业用房.开发商认为只要没有涉及到主体结构,就不需要通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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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间对你有影响??破坏了房屋的主体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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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3楼的改装没有影响你的正常使用,你们也没有在合同中对3楼有特殊约定的话,你就应该没有权力要求开发商把3楼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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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房屋的设计,如果没有改变主体结构,也没有对你造成影响,则你没有诉讼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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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你们有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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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以提起侵权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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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