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2日我以16万元的价格和我的父亲签订了购房协议(房产是我父亲的)付钱的时候他还亲笔给我打了个收条。内容是这样的,今收到购房款16万元整,和房照地址和房照号,收款人姓名是我的父亲。购房人是我, 24号去办理过户的时候他又反悔了,要我再给他4万元,才可以过户,当时的交易契税我已交完也要不回来了,因为办不了过户我就想要回我的房款。我的父亲又不想给说钱先放他那,到他去世以后房子就是我的了也用不着过户了反正你有收条在。我要和他去办理公证他又不去。我又不想和我的父亲打官司怕伤了我们的父子情。因为我的姊妹多,一旦父亲去世以后他又写了遗嘱我这个欠条还有效不。还有一点要是父亲真的不在了怎么能知道收条是他写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