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告诉a他那里有活干,a上b那,中午吃完饭喝了点酒,a不胜酒量,回到b的住处,随后b上班,a在b的家中睡觉,当时b也没有说家里有钱,等晚上b回来后就说家里的12000元钱丢了,让a赔,a说没拿,随后报警,警方看了一翻后说证据不足,不于受理,警察走后b对a仍然不依不饶,不让回家,最后逼a写下了一张6000的欠条,a开始还2000。现在b将a告上法厅还上余下4000钱,我想问一下在那就情况下的欠条有效吗,就现在的情况开厅最后的结果是什么样,我现在想想b有很多可疑之处,这可不可能是他设下的陷阱,我可不可以告他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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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a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是受到b胁迫签订的欠条,且a已主动还款2000元,估计胜诉的可能性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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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你写的欠条是被胁迫否则应该承担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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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欠条是被胁迫写下的,无效,但需要证明有胁迫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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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