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72年村委会批的房基地上父母盖了7间北房,现父母都已不在,在2003年法院对这7间老房子进了分配,我分得了2间正房,后我兄弟在我的房子前又盖了多处小房进行出租,现在我们的房子面临拆迁,我想问的是这2间北房是我的,那与这房子相对应的院子面积是不是也是我的呢?我兄弟后建的那些小房算谁的面积呢?
因我的户口不在这老房子上,但我们也一直长期居住着,可是我们的房子和我兄弟的房子用的是同一个门牌号,那算拆迁面积时我们是独立的算一处,还是按门牌号算在我兄弟的名下,我和我兄弟之间在分割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