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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我因住房拆迁所以购买了一现房,当时钱不够,所以向银行抵押贷了一部分,由于我年纪大不好贷款,所以用我儿子的名义和他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过,每月的900多还款都是我支付的,银行卡、合同都 放在我这儿的。 去年还完款了,产权证从银行拿回来了,产权证上是我儿子的名字。我想,反正我就一个儿子,名字是我是他都 没关系。 今年我儿子和媳妇闹离婚,媳妇是知道这事的,所以向法院提出我的房子属于我儿子和她的婚后财产要求分割。好端端我的房子怎么就成了她的了呢? 当初用我儿子公积金贷款的事,我请我的兄弟来做过 中人,有张我、儿子]、中人三方的协议,说明,钱是我出的,名义是儿子的,万一我在还款期前归西,余款由儿子支付、我支付和还款部份由我儿子对我的两个女儿做不超过我支付部分三分之二的适当补偿。 现在不知我这份协议能否有效,证明这房子是我的,而不是我儿子和媳妇的婚后财产?

婚姻家庭
2008-03-27 09:48:0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这个问题的确很难处理,我先抛块臭砖:
    因为我国法律对不动产采用的是登记制度,既公示制度,所以该房屋的产权人应为你儿子,但因此房屋你儿子没有出资,你有证据证明是你出资购买,而且没有赠与你儿子的意思表示,你儿子取得了这套房子,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你的购房款。你儿子和媳妇离婚时在分割房屋时,应当共同偿还房子的债务,既你的购房款。
    以上解答属于个人见解,如有不同意见,请多交流。
  • 谢谢律师。可是还我钱,我还得搬出来呀,房价涨了,七年前的购房钱现在不够再买一套呀
  • 房子是你儿子名字,应属于你儿子和他爱人的共同财产,你出的钱可以认定为他们的共同债务.
  • 可提起房屋所有权的确认之诉,由法院判决来确定该房的产权归属。对该房的判决未生效之前,你儿、媳不得对该房进行分割或作其他处理分。
  • 可提起房屋所有权的确认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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