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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8日按照合同搬迁. 2008年7月8日由于开发商工期进展缓慢,延期6个月交房. 现在6个月又已到期, 到期交房时,公用实施(路,水,电等)没有到位. 建筑面积和所签合同不副. 在没有任何凭据的情况下,开发商要求每户居民按照合同规定的情况下多交1万左右. 现在不能接受.能不能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房产纠纷
2009-01-18 09:59:1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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