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我提过几次问题,谢谢各位再指教一下。
我的本意是要履行合同买房子。但现在看来可能要打官司,这样一来,贷款合同只有40天的期限肯定不够。所以我想解除合同要对方赔付违约金或者房屋差价。请问我的胜算有多大?这中间卖方曾要求我过户,我应约做好准备去交易厅过户,但对方根本就没露面。我也约过对方去过户,对方又没去〈这都有信涵和证人为证〉。既然卖方拒绝过户,合同无法履行,卖方是否已是根本违约?
起因:卖方和中介的原因,贷款没批复,超过规定时间还没过户〈卖方拖延资料。全权委托中介操作交易,但中介隐瞒贷款没批真相至卖家要求解约才把资料退回给我〉。在最后贷款到帐期限内,我自己申请到贷款,可卖方以我超过过户时间为由拒绝过户,并要扣我首付做违约金〈卖家已登记起诉但还没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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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我记得回复过你,目前卖方拒绝过户的,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赔偿违约金和经济损失。卖家起诉的诉讼请求是什么呢?首付款一般都会远远大于约定的违约金,一般不会获得支持。我认为目前看你的胜诉比例还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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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这样的事很多,有些人就是故意赚取违约金的,你要做好诉讼的准备,具体可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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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最后贷款到帐期限内到的,你是没问题的,具体最好研究一下所订的买卖合同。卖家已经趣诉,你就要准备应诉呀,建议你聘请律师为你提供法律专业服务。按你所说胜算有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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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委托律师介入处理,本人专业经济律师,成功收费,需要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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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根据你们合同的约定的。如果对方违约,则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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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贷款审批已获通过,建议起诉继续履行合同.拖延放款如果是由于房东和中介造成的,责任不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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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收集证据,可以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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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