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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个房子在哈尔滨市**县中心地段,50平米左右,一楼门市,90年左右的房产,就在头两个月左右,县里的动迁办过来通知说要在2010年的3月份动迁,说是政府行为要盖个广场,动迁办给我门两个方案,一是,动迁后在广场后面盖个小楼还我们面积,(但位置肯定是没有现在好了,)说给我们一平米补偿一少部分钱后还原来的面积的大小,二是,直接给钱,但给的钱很少,跟市场价比要差好多,我想问问律师这个政府行为就该给少钱吗?这个动迁补偿有什么标准吗?动迁补偿跟现在的市场价格有关系吗?

房产纠纷
2010-01-11 14:00:44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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