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有问题要咨询。我零九年二月份租了一套房子,租期到一零年二月底,前一个月因为那里天然气没通无法供暖加上家中有事就没在那里居住。前几天由于济南天气寒冷导致阳台水管冻坏水到了客厅导致木地板浸泡损坏,现在他向我提出了赔偿要求,我应该赔偿吗?有我的责任吗?他说因为我没关严实窗户,可我明明记得我关了的。我该怎么办呢
他现在态度很好的找到了我向我提出了五千块钱的赔偿要求,并说可以协商,我应该赔偿吗?能鉴定窗户有没有开着跟水管断裂的联系吗?鉴定费多少?
我不想赔偿,如果打官司能赢吗
各位大侠请支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