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从开发商处购买一项目地下空间,约400平米,但合同中的房屋性质是“会所”,而我是想买来后做仓储使用。另外,开发商说会所部分未交纳出让金,是目前不能办理产权的原因,若购买人能够自己交纳,开发商会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请问:
1、会所开发商可以对外卖吗?
2、出让金不是依据整块土地来征收的吗?是否存在地下部分未交纳出让金的说法?
3、如果未交纳出让金的该地下空间,是否属于非法建筑?我购买后会不会得不到法律保护?
4、个人可以自己要求补交出让金吗?
5、我购买后会有什么风险?
6、我需要注意些什么内容?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