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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从我同事那里买了一套二手房(阁楼),总共拾万元整。前提条件是没有房产证,我们双方签了一份简单的协议,交了10000元的定金,约定房产证下来后一起去公证处把剩余款付清。但是刚过了三四天,他又说让现在就把钱付清,因为没有房产证,我没敢付,再过几天就要结婚了,现在租房也来不及了。我就想趁房产证没下来可以去开发商那里更改户名吗?假如和开发商的合同已经到了房产局应该怎么办呢?或者有没有什么简单的方法,即使把钱付清而我的利益还能得到保障呢?

房产纠纷
2009-12-24 09: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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