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结婚多年,由于经济原因,我们一直住在不足45平的小房子里,也不敢要宝宝。
最近,老公父母家的房改房要拆迁了,老人想要回迁房,但拿不出钱来,希望我们夫妻两凑钱帮他们支付回迁房增加部分的款项,当时他们买的房子只花了7000元,但现在补增加的面积可能需要5-10万。老人跟我老公沟通,说回迁房落成我老公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以后属于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么?如果他们写有赠予书,只是赠予我老公,是不是在我和老公有天感情变故,需要分割财产的时候,就没我的份了?
请教老师,如果由我们夫妻出这5-10万,我应该采取怎样的办法,来保障我的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