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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7月份到公司工作,之前谈的是试用期3个月,月薪1500元,转正后月薪2500-3000元,到公司后公司一直不签订劳动合同,到10月21日才签订劳动合同,转正后月薪是1500元,这个时候工作并不好找,当时就妥协了,可是公司现在没有业务,我被裁员,12月30日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通知我前三个月工资只有1200元。我看到劳动法说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请问,我这种情况,可以拿双倍工资吗?

刑事案件
2009-12-03 18: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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