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他是第1天上班,就因工受伤,所以怕单位不承认他们之间的工作关系(雇佣关系)?
怎样能证明他们之间的关系,需要有一些证明吗(如,该单位的招工信息或单位的同事)
6、如果能证明他们之间的事实工作关系,但是该单位还是不承认,并且不负责呢?
(不给予支付医药费用等问题)那我们该怎么办呢?
7、如果我们向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工伤认定申请手续。确认为工伤了
但该单位还是不予处理,能不能去本地的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该怎么申请?是否能拿到相关的补偿金?
(前提是单位没有给申请工伤认定)
以上的做法可以吗?还有什么不妥的地方吗?
8、单位要我们自己垫付药费,然后拿票据,他们给报销
如果我们同意他们的说法,但是为了保障我们自己的权益(我们之间可以签一下协议书吗)
要是可以的话,协议书都应该怎么写呢?此协议书受法律保护吗?需要公证吗?
9、在此期间的工资,又要怎么算呢?(他们之间没有签定劳动合同,而且第只工作了1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