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八月初在我爸爸的工厂里有个临时员工在去厕所的途中被狗链绊倒造成作左腿粉碎性骨折,后来该员工送入医院并动完手术,我爸爸付了大部分手术和住院费并承诺日后会给该员工工资赔偿,如果她愿意会终身保障她在公司工作并给与补贴。可是她的弟弟说要我方承担全部费用并说要上告法院。虽然我的法律知识相当有限,可是我觉得我方在处理这件事上及时并且合理,可是他们也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的啊。如果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这件事,我方有多大胜算。希望律师先生们给与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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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对方能否认定工伤,在这个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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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认定为工伤,厂方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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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