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呆了两年,刚进公司时分了套住房,费用基本上是自己负担的,公司掏了装修费大约6万元,还签了个劳务合同,必须在公司干满五年
(合同中提到了房屋必须五年后才归个人)!!去年我办了房屋产权证,今年我从公司调走,他们以没有干满8年为由(公司说是领导开的会议
,并下发了文件,但是我并没有听说),要求我退房,并以调令相威胁,我只好把产权证抵押到公司。现在房屋增值很快,大约已经翻番,请
问我是否听从公司的,把产权过户给另一个要买我房子的人??房屋我能否留下???还有我之前有领导从公司调走,但是房屋并未收回,收回
我房屋主要是为了防止人才外流。
补充:劳动合同为期五年,我只干了两年!!!如果房屋可以留下,我应该返还公司给装修费吗??
如果房屋不能留下,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给我补偿一些增值费,毕竟房屋价值现在已经翻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