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大学城开网吧的 本来2家 房东有处楼房离我店不到30米 他6月份租给别人也知道人家是来开网吧 有600多平米 一年8W多 我的店是260多平方, 一年5万6 房型很差 漏水 我是2009年3月转接的这店(那时那边没有网吧 所以合同时间有点长) 我接来没考虑到他还会再盖房子租给别人开网吧 就没重签合同 接着续签的 现在我生意很差 想搬走把房子退了 可房东说不能走 要到8年合同满了才行(转租也可) 现在他把新房子租给别人新开了网吧 而且我们房子又老又贵 转不掉 要打官司 我有理吗
合同: 出租方为甲方 承租方为乙方 1.租赁期限从2007年9月1日起至2015年8月31日止:月租金在每月3日前付,年租金56000元,月租金4650元,平均每月交一次,如拖延拒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交付租金甲方出具收条).在租用期内如甲方加盖第三层乙方须同意施工,(在不影响乙方经营情况下)2.乙方有权更新 改造房屋 但装修过后的房屋地面 墙面 房顶均属甲方.3.本协议由双方自愿订立 经双方签字生效 具有法律效力.2009年3月12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