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看中广州一套二手房,中介公司说,在去房管局递件材材的当天就要付首付款直接给卖方,卖方开收据。请问,
1.在广州交易二手房,首付款是不是直接给卖方?有何风险,因卖方是香港人。
2.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若是婚后财产,那卖方能一个人处理房子吗?若是不能,如何让卖方配合和配偶一起参与卖房?
3.若卖方隐瞒配偶卖房,以后有任何纠纷,如导至房子不能正常卖给买方,买方可追究卖方的哪些法律责任?
4.卖方不同意首付款通过银行监管,是不是想钻何种漏动?
5.广州的银行监管机制,是买卖双方自己去银行办。还是和中介公司三方一起去办。还是在房管局就有银行监管机制。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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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二手房首先看清合同。买卖双方开具婚姻状况证明。到房管部门过户、或到银行三方一起办理。首付款交中介由中介给对方签字并写收条。关键是中介要有信誉。
---供参考 满意请按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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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付款是付给卖方,但如果你担心有风险可以协商先把钱交给中介公司托管,办了手续由中介付给卖方.
2\\如对方结婚了,必须要对方的配偶出具房产出售同意书.
3\\婚后的房屋无论是否有双方的名字,房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必须所有共有人同意才能出让,否则无效.
4\\可以考虑中介托管,也可以去银行设立共管帐号.
5\\一般基于银行与房管机构和开发商三方签订的协议设立的监管机制只是适用于开发商销售一手商品房.对于二手房现在没有这方面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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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