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租住的房子,房主在青岛生活,不需要这套房子,我问过房主,如果卖的话,多少钱谈妥后我买,他说他暂时不需要这笔钱不卖,可以住。至今我以租住两年多。最近听说09年这要动迁,房主单位的同事找到我,说他要买这套房子。他说他和房主经常通话,如果房子卖的话就卖给他问题是:1,如果卖的话,我是否有优先权购买这套房。
2,在我不知情的前提下,他和房主私下交易,我该怎么办。
3,如果动迁,我是否有权领取安置费{动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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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要优先购买权,建议把合同签好了,到时候肯定能用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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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不知道你对我的回答是否满意,如果满意,别忘了给我加分呀,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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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