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宏碁笔记本自去年买来后就无规律地死机,于是我找青岛宏碁维修服务站,去了2次都没有给我修好。第二次我去取电脑的时候当场发现我笔记本的内存条少了一根,只剩下一根了,于是我要求他们把另一根还给我。他说当时接收机子的时候就把那根非原装的内存条还给我了。我要找工程师,那里的客服人员说工程师不在,我叫他打电话,他说联系不上。不给我修电脑,却还要骗走我一根内存条。 因为跟对方协商已经没有效果了,他们拒不承认拿了我的内存条。所以我也只好告他们了。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告对方什么罪呢?
十分感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