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90年代购单位福利房改房一处,1子同父为此户常住户口。2子3子各自有房改房。产权证是父。2000年父过世。问题一:在没有特别公证下遗产如何分配?问题二:1子可为房改房共有人之一?如果1子为共有人之一占有多少比例?有何法律或规定依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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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产权证上没有登记,就不是共有人。法律依据物权法,继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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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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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用遗嘱,根据《继承法》就是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继承人之间分配比例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定继承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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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上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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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在房子里也不一定是共有人,得结合具体案情确定。一般按法定继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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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