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已交付、变更发票户名,出卖人又以发票遗失为由,凭原出售单位原始财务证明办理取得房产证,该房产证能否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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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证是否变更。如果变更,对方的行为当然无效。如没有变更,建议整理相关证据,诉讼请求撤销对方变更后的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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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看之前房屋是否过户,如过户了,那么他变更户名的行为违法,可以撤销。如之前没有过户,那么你只能起诉他违约赔偿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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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登记取得,房屋已经买卖和交付不等于所有权的转移。变更发票户名是没有法律根据的违规操作但又是开发商为业主进行二手交易规避税、费的普遍做法。变更发票的同时合同户名应该也变更了,实际上房屋买卖关系的主体已经发生了变更,你虽然是向业主购买房屋,但从发票和合同角度以及产权登记角度来看你是与开发商建立了特殊的买卖合同关系。你与买主结算房款,由开发商向你履行产权转移义务。所以你可以根据合同和发票与开发商交涉,如果你没有保留相关原件则你的问题就比较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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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