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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法律效力

2012-12-11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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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后,开发企业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产管理部门和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预售合同登记备案不是预售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未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预售合同的成立。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后,开发企业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产管理部门和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预售合同登记备案不是预售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未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预售合同的成立。

  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后,可以使预售合同产生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权利,也就是说,如果开发商在签订预售合同后,又擅自将房屋转卖给他方时,购房人可以用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对抗开发商的转让行为,可以请求司法机关裁定开发商的转卖行为无效。

  因此,商品房预售合同经过登记备案后,购房人的合同权利就多了一道保障,没有经过登记备案的合同存在着较大的风险。因此,笔者提醒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后,一定要敦促开发商将预售合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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