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在刑法中的规定
[刑法条文]
第四百零四条 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询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依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据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贪污学费罪
贪污学费罪(以下用的是化名)[案情介绍]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1992年10月至12月,邯郸市某县、A县、B县、C县招生办公室为了解决本县部分学生要求报考中专的名额问题,分别请求被告人樊某帮助解决。樊某向被告人高某请示,高某表示同意,并提出收一些费用。樊某将高某的意见转告给被告人张某,同时利用职权,给以上各县多分配中专招生名额;张某以“支教费”名义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