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释义: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是指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犯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怎么处罚

  根据刑法第404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加重处罚事由 犯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而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是指给国家税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特别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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